在一个充满高雅与艺术气息的书房里,在摆满了书与艺术收藏品摆件的书架前,魔飞云正在看着书。
不知不觉就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可魔飞云依旧沉迷在书本之中,以一只手托着腮帮,另一只手慵懒的翻着书页。双眼低垂的她看的津津有味,而那本书的封皮上的书名是《美的历史》。
「嗯...嗯?」
意识到屋子里的光线变暗了,魔飞云伸了个懒腰合上了书。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看了一下手机上先是的号码和那个充满阳关的笑容的照片,魔飞云的嘴角浮现一抹笑意。
可是,当她接通电话的时候却故意压低声音。
「喂...找我什么事?」
电话那头传来陆有为的声音。
「有空么?我找你有很重要的事情...」
「哦?重要的事情?」
「是!我想立刻见到你!」
「......」
唔...
魔飞云有点意外的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加快,皱起眉头的她稍微平复了一下心绪。
「嗯,你在哪?酒吧街的眨眼貂鼠酒吧?嗯...20分钟之后见...不,半个小时之后吧。」
挂了电话之后,魔飞云飞也似的跑出了书房。
这也是一座很大的别墅住宅,相比较陆有为的家更大了一些,一路上碰到的两个女仆都主动给魔飞云让路。
「小姐这是怎么了啊?」
「谁知道呢。」
女仆们还从未看到过魔飞云这般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的时候她可是优雅大小姐的典范之中的典范,一举一动都是那般的得体。
可这回,魔飞云却不管不顾的径直跑进自己的房间,顺便还拉着了一个脸上有些雀斑的小女仆。
「玲!帮我准备衣服!还有茉莉香的薰衣香水!还有...还有...告诉司机,我等下要出门!」
「是!小姐...」
被叫做玲的小女仆在魔飞云那好像公主寝宫的房间里熨烫衣服,而魔飞云则是在浴室里洗了个澡、补了一个淡雅的妆容。
出来之后,再换上那套熨烫好的时装西服与风衣,小女仆玲看了也不免有些脸红心跳。
小姐真是太完美了...
女仆玲一边心里感叹,一边将熏暖的一双红色的中高根皮鞋捧着亲手为坐在门口小椅子上的魔飞云穿上。
「好...可以了!嗯...时间刚好够,我出去了!晚饭不用准备了!」
「是!」
魔飞云穿上鞋子拿上包包又风风火火的离开了,不一会儿楼下就响起了汽车的发动机声音。
玲看到魔飞云上了自家的那辆黑色的奥迪车。
......
大概10多分钟之后,当魔飞云从自家的那辆奥迪车子走下来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酒吧街的街口处蹲着的那个家伙,不就是陆有为么?
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普普通通的牛仔裤,跟她兴师动众的搞了一通精心打扮的外表完全不搭调。
「啧...」
本来心情很好的她忽然有种想发脾气的冲动,可还没等她生气。
那边陆有为也发现了她,只见刚才还蹲在那里仿佛DIO斯青年之中的经典造型的陆有为几步就来到她面前。
一瞬间,魔飞云有点失神的看着对方,没有反抗的被对方抓住了肩膀。
「跟我来一下...」
「额...」
接着,就被对方抓住了手腕,头一次有点脸红的魔飞云硬生生的压下心绪不宁的感觉。
怎么回事,这到底怎么回事!?这个家伙!
魔飞云不明白,这种从未有过的心跳加速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其实道理很简单。
大多数在恋爱之中的男女,都会或多或少的对自己心仪的异性做出莫名其妙的举动,思想有时候也是完全混乱的。
短短两天没见面,骤然听到陆有为找她,魔飞云已经完全陷入了爱情的意乱情迷之中。
可这种意乱情迷的状态也就持续了短短的一会儿,直到到了眨眼貂鼠酒吧之后,她彻底的冷静下来。
「嗨!陆大哥!你可算回来了!这边的饮料是怎么回事?超好喝的!」
一个一眼就能看出应该是男孩子的家伙,却意外长得很秀气,在魔飞云看来对方的质素很不错。
就外表来看,这个男孩子蛮漂亮的,气质上颇为质朴、阳光,尤其让她惊讶的是对方的嗓音挺特别的。
不过,发现陆有为叫自己出来不是约会,而是其他的事情,还约了‘看上去不相干’的家伙,魔飞云心里就特别的生气,可却忍耐着。
很快,她发现那个陌生的男孩子边上坐着的不就是欧阳迪么?
搞什么?小迪也是被陆有为约出来的么?
很快,魔飞云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她被陆有为拉着手坐到那一桌,就挨着欧阳迪。
而腼腆的小迪则是用小手对魔飞云晃了晃。
「嗨...飞云小姐...想不到,陆大哥还约了你。」
「...嗯。我也没想到,他约了你们。」
拢了拢头发,魔飞云没好气的坐在那里打量着陆有为边上那个一看就是‘标准之中的标准平民’的男孩子。
打扮上跟陆有为差不多,穿着看起来有点旧的白色T恤,牛仔裤和一件袖子起了点毛边却洗的很干净的就外套。
忽然之间,魔飞云感觉自己坐在陆有为的边上跟陆有为的形象完全不搭调,反而这个长得蛮漂亮的男孩子跟陆有为意外很搭!
搞什么东西!
「呦,怎么?饮料够喝么...我记得最近小春又增加了冰激凌,不如我们帮他试味好了!」
「好耶!」
陆有为的提议得到那个男孩子的赞同,小迪也轻轻点头。
说起来,这里除了陆有为之外,好像年纪都不大。
虽然来的地方是酒吧,却也没有人喜欢喝酒,而冰激凌显然更适合大家,尤其陆有为也很喜欢。
「谁...谁要吃那种东西...还是赶紧说正事吧,找我出来干嘛?」
魔飞云有些不爽,顺带着用胳膊肘撞了一下陆有为的腰肋。
而陆有为不以为意的对她笑了笑。
「等会儿再说,小春!麻烦,四份冰激凌!我要香草的!」
陆有为对着不远处的吧台吼了一声,反正这时候酒吧里的人本就不多,也没有人在意他这般吼叫。
而他话音刚落,那边的潘俊杰也学着陆有为的样子高声吼。
「草莓!」
小迪有点不好意思的对着吧台那边的老板小春做了个V字手势。
「两份草莓...谢谢!」
只有魔飞云有点无语的看着这一桌人,这算什么?我可是花了很多心思跑来跟陆有为约会的,这算什么嘛!
「喂,你要什么口味的?」
陆有为转过头问她,一瞬间她又有点生不起气来。
「...香草。」
「好!小春!!!两份香草两份草莓!多加几根巧克力棒哦!」
那边的酒吧老板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一颗闪亮的光头和他的牙齿一起反射着闪亮的光芒。
魔飞云很好奇的看了一眼身高2米的壮汉老板,心道这个老板跟陆有为貌似很熟,从刚刚到店子里为止陆有为的表现就好像到了自己家似的。
「所有的账都算我的!俊杰、小迪,你们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就跟小春说哦。」
「嗯!让你破费了,谢谢你啊,陆大哥。话说...我平时还真没来过这样的店...」
魔飞云听了潘俊杰的话皱起了眉头,如果对方的话是真的,那岂不是平民之中最底层的那种。
看了一圈,发现陆有为、欧阳迪和这个‘俊杰’,三个人的穿着打扮都是平民向的,反观自己一副时尚少女的风格。
拜托,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被平民给包围了!
很快,冰激凌被小春送过来,用水晶材质的高脚扩口杯装的冰激凌让魔飞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
原本她以为这种平民光顾的店端上的东西也不会太好,但意外这个冰激凌的制作水准还是蛮不错的,轻轻的尝试了一下发现里面有浓浓的奶味。
「好吃!!!哇!这个比两元一个球的那种好吃多了!」
潘俊杰的声音又传过来,魔飞云彻底的无语了。
就算不看菜谱,就算这是平民的店,这一杯冰激凌好歹也得要50多块吧?怎么用来跟2块钱的那种路边甜筒来比较!到底你是有多平民啊!
「嘛嘛...不够的话再要。那个,对了...今天找你们来可不光是为了吃东西呢!」
陆有为笑嘻嘻的看着其余三人。
「......」
三人看向陆有为,等他说话。
而陆有为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谁让他现在完全沉浸在眼前这些人组合而成的乐团大放异彩的幻想之中了。
没想到一下子这么顺利,主唱有了...吉他手也有了...还有多面手的鼓手、键盘手一体的人...虽然还缺少一个贝斯手,但目前看来已经差不多可以正式组团了。
「嘶...呼...诸位,我今天找你们来的目的就是,我希望你们组成一个偶像团体。」
「......」
「...哈?」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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